福建教育学院地处福州西湖之畔、梦山之麓,新校区地处福州大学城共享区(目前正在筹建)。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我省最早创办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建校60多年来,始终坚持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主要经过三个发展阶段:(1)创办奠基阶段。主要承担师资在职进修与中学教研任务,为我省1957年、1958年、1959年连续三年夺得全国“高考红旗”做出了重大贡献。(2)复办发展阶段。1977年学院复办。之后,针对当时省内中小学迅速扩张、老师学历大面积不达标的情况,大力开展中小学老师学历补偿教育,为我省中小学老师学历达标做出了突出贡献。1992年原国家教委授予学院“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荣誉。进入新世纪,学院参与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累计培养同学取得毕业证和相关技能等级证及资格证生上万人。(3)转型跨越阶段。2008年,省委省政府从加强我省中小学老师队伍建设出发,从高校工作分工特色出发,决定福建教育学院专门有能力胜任中小学校长、老师培训工作。2008年12月下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老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明确提出:“大力加强福建教育学院建设,强化其培训、教研的功能以及在全省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将福建教育学院建设成为中小学老师省级培训主要基地和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的政策研究报读报名咨询和业务指导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学院全力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中小学校长、老师培训的主业上来。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学院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特色日益彰显,充分发挥了五个作用,即中小学老师省级培训“主基地”作用、基础教育科研“主阵地”作用、基础教育资源“主渠道”作用、基础教育服务“主力军”作用、老师继续教育报读报名咨询指导“主功能”作用。
专业拓展了解:
学院现有内设部门20个,其中党政管理部门9个、讲授部门7个、教辅部门4个,另有1个全资经济实体。现有专职全职教职工230人,其中专任老师160人。专任老师中,有教授18人、副高职高专称78人、中小学特级老师8人(含小学正高1人)。博士研究生25人(含在读7人)、硕士研究生117人。国培专家10人、省培专家20人、省讲授名师6人。国家督学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政府特约督学1人,省特支“双百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高精技能应用型人才2人,入选“省高校新世纪优秀高精技能应用型人才支持计划”4人,入选“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高精技能应用型人才培育计划”4人,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7人。